某卷烟厂(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款30000元,支付不含税运费10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将收购的烟叶直接运往乙企业(位于县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其加工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5000元、增值税850元,乙企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对上述业务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A.甲卷烟厂购买烟叶的烟叶税为6600元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1733.66元
C.乙企业自身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85元
D.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6108元
E.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5193.71元
参考答案:A, B, C, D
解析:甲卷烟厂购买烟叶的烟叶税=30000×(1+10%)×20%=6600(元)购买烟叶可抵扣进项税合计=30000×(1+10%)×(1+20%)×13%+1000×11%=5258(元)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支付加工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850元。甲企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5258+850=6108(元)烟叶的成本=30000×(1+10%)×(1+20%)×87%+1000=35452(元)乙企业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850×(5%+3%+2%)=85(元)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35452+5000)÷(1-30%)×30%=17336.57(元)乙企业应代收代缴城建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17336.57×(5%+3%+2%)=1733.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