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市资源联合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多个煤矿和天然气矿。2015年1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专门开采的天然气5千立方米,开采原煤450万吨,采煤过程中生产天然气0.28千立方米。

(2)销售开采的原煤20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3400万元。

(3)以原煤直接加工洗煤110万吨,对外销售9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840万元。

(4)销售专门开采的天然气4万千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660万元。

(5)将市区一栋旧办公楼出售,合同注明取得销售收入2000万元,无法取得该办公楼的评估价格;该办公楼原购房发票上注明购买日期为2008年10月,价格为1200万元,已提取折旧600万元。购入该办公楼时缴纳的契税为36万元。(资源税单位税额,原煤税率3%,天然气税率6%,原煤的折算率为60%,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最终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计算该联合企业当月销售原煤和洗煤应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该联合企业当月销售天然气应缴纳的资源税。

(3)计算该联合企业转让旧办公楼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4)计算该联合企业转让旧办公楼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答案

参考答案:

(1)销售原煤和洗煤应缴纳的资源税15840×60%×3%+23400×3%=987.12(万元)

(2)销售天然气应缴纳的资源税=6660×6%=399.6(万元)

(3)联合企业转让旧办公楼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2000-1200)×5%×(1+7%+3%)=44(万元)

(4)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扣除项目金额合计=1200×(1+5×5%)+44+2000×0.05%+36=1581(万元)增值额=2000-1581=419(万元),增值率=419÷1581×100%=26.5%,所以,适用税率是30%。应缴纳土地增值税=419×30%=125.7(万元)

解析:从2014年1月1日起,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上述标准的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所谓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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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