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职务犯罪主要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属于职务犯罪的是( )。

A.外企人事部门的行政人员甲某得知公司近期要进行人员招聘,就让自己的好朋友前去应聘
B.海关工作人员乙某在海关处发现有一女士携带违禁化妆品,结果发现这位女士正是自己朋友的母亲,于是就没有进行处理
C.儿科医生丁某接受了病人家属的红包之后,才同意为患儿做手术
D.某市开发一商品房用地,某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拿到这块土地,许诺给当地土地局局长一套商品房,土地局局长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使双方都“如愿以偿”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A项.甲某不是国家公务人员;B项,没有体现以权谋私;C项,儿科医生也不一定是国家公务人员,可能是私立医院的医生。D项,土地局局长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职务犯罪。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问题。

  晏殊,字同叔,抚州临川人。七岁能属文,景德初,张知白安抚江南,以神童荐之。帝召殊与进士千余人并试廷中殊神气不慑援笔立成帝嘉赏赐同进士出身。后二日,复试诗、赋、论,殊奏:“臣尝私习此赋,请试他题。”帝爱其不欺,既成,数称善。

  仁宗即位,章献明肃太后奉遗诏权听政。宰相丁谓、枢密使曹利用,各欲独见奏事,无敢决其议者。殊建言:“群臣奏事太后者,垂帘听之,皆毋得见。”议遂定。坐从幸玉清昭应宫,从者持笏后至,殊怒,以笏撞之折齿,御史弹奏,罢知宣州。数月,改应天府,延范仲淹以教生徒。自五代以来,天下学校废,兴学自殊始。太后谒太庙,有请服衮冕者,太后以问,殊以《周官》后服对。陕西方用兵,殊请罢内臣监兵,不以阵图授诸将,使得应敌为攻守;及募弓箭手教之,以备战斗。又请出宫中长物助边。悉为施行。

  殊平居好贤,当世知名之士,如范仲淹、孔道辅皆出其门。及为相,益务进贤材,而仲淹与韩琦、富弼皆进用,至于台阁,多一时之贤。帝亦奋然有意,欲因群材以更治,而小 * * 幸皆不便。孙甫、蔡襄上言:“宸妃生圣躬为天下主,而殊尝被诏志宸妃墓,没而不言。”又奏论殊役官兵治僦舍以规利。坐是,降工部尚书,知颍州。然殊以章献太后方临朝,故志不敢斥言;而所役兵,乃辅臣例宣借者,时以谓非殊罪。

  逾年,病浸剧,乘舆将往视之。殊即驰奏曰:“臣老疾,行愈矣,不足为陛下忧也。”已而薨。帝虽临奠,以不视疾为恨,特罢朝二日,赠司空兼侍中,谥元献,篆其碑首曰“旧学之碑”。(选自《宋史·晏殊传》,有删节)

1.对下列句子中加粗词语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章献明肃太后奉遗诏听政——权:权且

B.范仲淹以教生徒——延:邀请

C.又奏论殊役官兵治僦舍以利——规:规范

D.以不视疾为——恨:遗憾

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粗词的意义和用法都相同的一组是(     )

A.神童荐之——旌其所为

B.欲群材以更治——相如持璧却立

C.宸妃生圣躬天下主——窃大王不可取也

D.辅臣例宣借者——其一气之余烈

3.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晏殊七岁便能写文章,参加殿试提笔成文,复试时主动要求更换已做过的试题,因而深得皇帝赞美,这充分表现了晏殊出众的文学才华和诚实的优良品质。

B.晏殊性情暴躁、自恃清高,曾用笏板撞落侍从牙齿,也曾轻视诏令、役使官兵,因而或被免官或被降职,一生坎坷,从中暴露出了古代文人的性格弱点。

C.晏殊任应天府时,兴办学校;太后拜谒太庙,他以《周官》中规定的太后服装应答;陕西作战时,他提出切实有效的军事建议。可见,晏殊具有文才武略。

D.本文写晏殊,除了正面刻画,还侧面烘托。如写晏殊重病时,皇帝将亲临探望,晏殊去世后,皇帝亲自祭奠,罢朝两天,以此突出晏殊在当时的崇高地位。

4.用“/”给文中加粗的部分断句。

  帝召殊与进士千余人并试廷中殊神气不慑援笔立成帝嘉赏赐同进士出身。

5.把文中画线的句子译成现代汉语。

(1)群臣奏事太后者,垂帘听之,皆毋得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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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臣老疾,行愈矣,不足为陛下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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