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14年8月,张某在市区内开办了一家副食品加工店,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从开业到年末合计取得销售收入为800000元,支出合计650000元(包括销售成本、费用及相关税金)。计算该个体工商户201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9500
B.24850
C.31625
D.42854.17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该个体工商户在年度中间开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按实际经营期(8-12月)作为一个完整的纳税年度。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按照其实际经营月份数(5个月),以3500元/月的标准确定。应纳税所得额=800000-650000-3500×5=132500(元)应纳税额=132500×35%-14750=316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