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公司,2014年公司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
(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300万元、提供餐饮服务取得收入120万元;
(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100万元;发生销售费用430万元;当年支付残疾人工资为34万元,已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成本费用;
(3)发生财务费用220万元,其中:2014年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1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2013年4月1日向银行借款500万元用于建造厂房,借款期限2年,2014年向银行支付了4个季度的借款利息30万元,该厂房于2014年10月31日完工结算并投入使用,企业将本年利息支出全部记入了财务费用;
(4)发生管理费用26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0万元);
(5)"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44万元。其中:合同违约金4万元;通过民政局对南方灾区的重建捐赠自产产品一批,账面成本40万元(当期同类货物不含税销售价格为56万元);
(6)本年12月购入一套环境保护专用设备自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51万元;
(7)投资收益账户反映: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从境内被投资企业分回税后利润180万元(被投资方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
其他相关资料:购买的环保专用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抵免税政策;该企业当年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相等。
根据上述资料和税法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014年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万元。
A.40
B.44
C.53.52
D.55
参考答案:C
解析:
1.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120×5%×(1+7%+3%)=6.6(万元)
2.固定资产建造尚未竣工决算前的利息,不得扣除;竣工决算后的利息,可计入当期损益。建造厂房借款税前可扣除的财务费用=30÷12×2=5(万元)本期厂房资本化利息=30-5=25(万元)筹集生产性资金可扣除的财务费用限额=300×6%=18(万元)本期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220-30-30+18+5=183(万元)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30×60%=78(万元)扣除最高限额=(2300+56+120)×5‰=12.38(万元)所以本期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额为12.38万元。本期管理费用可以税前扣除额=260-130+12.38=142.38(万元)本期可以扣除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合计=183+142.38=325.38(万元)
3.企业会计上核算的营业外支出中,捐赠的核算有误,应该考虑捐赠涉及的销项税56×17%。本期会计利润=2300+120+50+180-1100-6.6-430-(220-25)-260-(44+56×17%)=604.88(万元)捐赠的扣除限额=604.88×12%=72.59(万元)实际捐赠额=40+56×17%=49.52(万元)72.59>49.52,所以捐赠额全部可以扣除,不做调整。合同违约金不属于行政罚款,可以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49.52+4=53.52(万元)
4.准予扣除的项目合计: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合计=1100+40(视同销售的成本)+6.6+430+325.38+53.52+34(加计扣除)=1989.50(万元)
5.本期环保专用设备投资额为351万元,根据规定,可以对投资额10%的部分在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金额=351×10%=35.1(万元)
6.国债利息收入、境内投资收益免征所得税。本期应纳税所得额=2300+120+56-1989.50=486.5(万元)企业2014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86.5×25%-35.1=86.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