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1581年,张居正推行的一条鞭法规定:统一役法,并部分地“摊丁入地”。把原来的厘甲、均徭、杂税合并为一,不再区别银差、力役,一律征银。由政府雇人应役,一般黔民不再出役力,役银按照丁数和田粮来出,即把丁役部分地摊到土地里征收……田赋征银……赋役银由地方官直接征收。
——编译自《明史·食货志》
材料二
“雍正初,令各省将丁口之赋摊入地亩,输纳征解,统谓之地丁。先是康熙季年,四川、广东诸省已有行之者。至直隶巡抚李维钧奏请将丁银随地起征,每地赋一两摊入丁银二钱二厘。……自后丁徭与地赋合二为一,民纳地丁之外,别无徭役矣。”
——《清史稿·食货志》
(1)比较材料一和材料二中所述赋役制度的主要异同。(8分)
(2)结合所学知识,概述材料中两项改革共同的积极作用。(7分)
(1)主要异同:相同点:① 赋役征银(货币地租代替实物地租)。 ② 简化税收项目和手续。 ③ 摊丁入地(亩)。 ④ 纳银代役。(任答三点即可,每点2分,共6分)
不同点:一条鞭法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摊丁入亩(地丁银)将两者合并,废除人头税。(2分)
(2)积极作用:① 纳银代役,可以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农业的稳定与发展。(2分)② 农民对封建国家的人身依附关系也有所松弛。(2分)③ 赋役征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了货币地租的发展,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3分)
题目分析:(1)从材料“不再区别银差、力役,一律征银”、“ 每地赋一两摊入丁银二钱二厘”等信息可以看出二者改革都是征银,同时简化了项目。二者的不同点在于摊丁入亩废除了人头税,而一条鞭法是合并了地税和人头税。(2)这二者的改革都是能够反映时代发展的要求,顺应潮流,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同时农民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