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中国公民张某,2014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1-12月每月取得工资8000元,12月份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

(2)购买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取得利息3000元;另外转让手中持有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该股票购入价格为20000元,售出价格为24000元。

(3)利用技术专长为某企业提供设计服务,取得收入40000元,先后拿出3000元、10000元,通过民政局分别捐给了红十字事业和贫困地区。

(4)张某从拍卖会上以60万元购买一项打包债权,该打包债权的债权人为甲企业,包括债务人A欠的25万元,债务人B欠的20万元,债务人C欠的35万元。张某经过努力,将B债务人的所有欠款收回。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张某12月份工资薪金及全年一次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2640

B.850

C.790

D.1430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1.12月工资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3500)×10%-105=345(元)。全年一次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4000×10%-105=2295(元),2012年工资和全年一次奖金收入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45+2295=2640(元)。

2.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捐赠贫困地区的扣除限额=32000×30%=9600(元)<10000(元),所以向贫困地区捐赠只能扣除9600元。向红十字事业的捐款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0-9600-3000)×20%=3880(元)。

4.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60×[20÷(20+35+25)]=5(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5×20%=1(万元)=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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