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按照新破产法草案的设计,重整与和解在程序规则上有哪些区别

答案

参考答案:

1、重整仅适用于企业法人,而和解则没有这种限制;

2、重整不仅适用于无力偿债的企业,也适用于建些因经营或财务困难将要成为无力偿债的企业,而和解仅适用于前一种情形;

3、申请重整仅可于破产宣告以前提出,而和解既可以在破产宣告前提出,也可在破产宣告后提出;

4、债务人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但不能申请和解;

5、担保物权的行使,在重整保护期间仍受约束,而在和解开始后失去约束;

6、重整计划草案在重整开始以后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在和解开始之前提出;

7、重整计划草案由管理提出,而和解协议草案由则债务人提出;

8、重整计划由重整执行人执行,而和解协议由债务人执行;

9、重整程序于计划执行完毕时终结,和解程序于和解协议成立时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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