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服务公司2014年9月从事业务如下:
(1)出租闲置的仓库,取得租金收入20万元,同时向承租方收取管理费2万元。
(2)转让一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300万元,土地使用权受让原价为180万元,在转让土地使用权过程中,支付各种税费5万元。
(3)从事装饰业务,取得相关收入12万元。
(4)附设的搬家服务队,取得搬家劳务收入8万元。
(5)从事物业管理,共取得相关收入15万元,代业主支付水、电、燃气费共计11万元。
(6)向某生产企业出租生产设备一台,取得租金收入12万元。
(7)购置营业税税控收款机一套,取得普通发票,金额为2.34万元。
说明:2013年8月1日实行营改增后,该公司涉及的增值税应税服务均按小规模纳税人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本月取得收入应纳的营业税合计为()万元。
A.7.56
B.8.16
C.7.92
D.7.32
参考答案:D
解析:
业务(1):应纳营业税=(20+2)×5%=1.1(万元)
业务(2):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营业税=(300-180)×5%=6(万元)
业务(3):纳税人从事装饰劳务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应纳营业税=12×3%=0.36(万元)
业务(4):从事搬家业务属于营改增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8×3%=0.24(万元)
业务(5):从事物业管理业务应纳营业税=(15-11)×5%=0.2(万元)
业务(6):出租生产设备属于营改增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应缴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12×3%=0.36(万元)
业务(7):营业税纳税人购置营业税税控收款机,可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抵免应纳营业税税额。可抵免的税额=2.34÷(1+17%)×17%=0.34(万元)本月应纳营业税合计=1.1+6+0.36+0.2-0.34=7.32(万元)本月应纳增值税合计=0.24+0.36=0.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