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北京市甲公司为一家大型租赁公司(营改增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15日,向乙企业出租一台机器设备,约定租赁期限2年,预收不含税租金50000元,该设备由北京一家运输企业(一般纳税人)负责运输,甲租赁公司支付不含税运费2000元,并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9月25日,向丙企业出租厂房,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预收租金100万元。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有形动产租赁的增值税税率是6%

B.出租厂房缴纳营业税

C.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8360元

D.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8280元

E.可抵扣的进项税为220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D, E

解析:根据营改增相关规定,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不动产出租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接受运输业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应纳增值税税额=50000×17%-2000×11%=8280(元)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