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汽车修理厂会计核算健全,2013年营业额120万元,但一直未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2014年5月,该厂提供修理劳务并收取修理费价税合计58.5万元;购进的料件、零配件等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应的增值税税款合计3.6万元。该修理厂本月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4.9
B.6.32
C.6.40
D.8.5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纳增值税=58.5÷(1+17%)×17%=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