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王先生为某外企公司的中方人员,2005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1) 每月取得的工资薪金25000元;
(2) 利用休假时间为国内某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取得收入80000元;
(3) 为境外一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150000元。已按来源国税法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
(4) 个人出租住房,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
要求:计算王先生2005年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加除数
1 不超500元的 5 0
2 超过500-2000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5000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6 超过40000-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答案

参考答案:
(1) 工资薪金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5000-800)×25%-1375]×12=56100(元)
(2) 工程设计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40%-7000=18600(元)
(3) 提供专利技术使用权在我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0×(1-20%)×20%- 20000=4000(元)
(4) 租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 800)×10%×12=2640(元)
(5) 2005年全年在我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561004-18600-4000+2640=81340(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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