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综合题

(12分)法治社会逐步取代人治社会,是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又是政治文明的重要方面。根据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材料一 “治民无常,唯以法治……明主之所制其臣者,二柄而已矣。二柄者,刑德也。何谓刑德?曰:杀戮之谓刑,庆赏之谓德。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法者,王之本也。”

——《韩非子·心度》

材料二  “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孙中山全集》

材料三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54年)

材料四  有人评价说:“罗马人在法律方面的建树之所以彪炳世界,是与他们在三个不同阶段的法制探索分不开的。”

(1)材料一法治思想的核心是什么?(2分)

(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反映出来的法治观念有何不同?(2分)结台所学知识举出近代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一例。(1分)

(3)材料三中提到的宪法,它体现了哪两个原则?它的颁行有怎样的历史意义?(3分)

(4)请结合教材知识说出罗马人先后形成了哪三项重要法律成果及其法律高度成熟的标志。(4分)

答案

(1)法律是君主制定的,是其统治的重要手段,法律白饼亥心是“刑罚”。

(2)不同:主权在民;法律至上。(2分)实践:1912年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分)

(3)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它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的颁行,开创了中国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3分)

(4)罗马人先后形成了十二铜表法、公民法和万民法;其中西塞罗的“自然法”原则的提出标志其法律高度成熟。(4分)

题目分析:(1)本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概括能力,从材料一中可以直接提炼出韩非子法制思想的核心是:即“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法者,王之本也。”法律是君主制定的,是其统治的重要手段,法律的核心是“刑罚”。(2)本题主要考查学生的对比分析能力,对比材料一二文字内容可以看出韩非子和孙中山法制理念不同表现在:主权在民;法律至上;依据所学可知近代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以法制取代专制实践的重要事例是:1912年孙中山领导的资产阶级革命派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3)依据所学知识可知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现的重要原则是: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其影响是:它是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宪法的颁行,开创了中国人民民主的全新阶段。(4)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教材内容的识记能力,罗马人先后形成了三项重要法律成果是指:十二铜表法、公民法和万民法;其中西塞罗的“自然法”原则的提出标志其法律高度成熟。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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