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列文言文段,完成下面的题。   

陈群传

  陈群字长文,颍川许昌人。祖父实,父纪。群为儿时,实常奇异之,鲁国孔融高才倨傲,年在纪、群之间,先与纪友,后与群交,更为纪拜,由是显名。刘备临豫州,辟群为别驾。时陶谦病死,徐州迎备,备欲往,群说备曰:“袁术尚强,今东,必与之争。  吕布若袭 * * 之后, * * 虽得徐州,事必无成。”备遂东,与袁术战。布果袭下邳,遣兵助术,大破备军,备恨不用群言。随纪避难徐州。属吕布破,大祖辟群为司空西曹掾属。时有荐乐安王模、下邳周逵者,大祖辟之。群封还教,以为模、逵秽德,终必败,太祖不听。后模、逵皆坐 * * 宄诛,太祖以谢群。群荐广陵陈矫、丹阳戴乾,太祖皆用之。后吴人叛,乾忠义死难,矫遂为名臣,世以群为知人。

  青龙中,营治宫室,百姓失农时。群上疏曰:“禹承唐、虞之盛,犹卑宫室而恶衣服,况今丧乱之后,人民至少,比汉文、景之时,不过一大郡。加边境有事,将士劳苦,若有水旱之患,国家之深忧也。且吴、蜀未灭,社稷不安。宜及其未动,讲武劝农,有以待之。今舍此急而先宫室,臣惧百姓遂困,将何以应敌?今中国劳力,亦吴、蜀之所愿。此安危之机也。惟陛下虑之。”

  初,刘廙坐弟与魏讽谋反,当诛。群言之太祖,太祖曰:“廙,名臣也,吾亦欲赦之。”乃复位。廙深德群,群曰:“夫议刑为国,非为私也;且自明主之意,吾何知焉?”(《三国志·魏志二十二》)     

1.对下列句子中加粗词的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鲁国孔融高才傲   倨:傲慢     

B.为纪拜   更:改     

C.吕布破   属:适值     

D.太祖以群   谢:道谢     

2.下列各组句子中加粗词的意义和用法相同的一组是(        )     

A.先纪友,后与群交/陈涉少时,尝人佣耕     

B. * * 得徐州,事必无成/才高于世,而无骄尚之情     

C.有水旱之患/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D.复位/而陋者以斧斤考击而求之     

3.下列句子分别编为四组,全都表现陈群“知人”的一组是(        )     

①以为模、逵秽德,终必败     

②群荐广陵陈矫、丹阳戴乾     

③臣惧百姓遂困  

④群言之太祖     

⑤吾亦欲赦之    

⑥夫议刑为国,非为私也

A.①②⑥

B.①②④

C.③⑤⑥

D.③④⑤     

4.下列对原文的叙述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陈群出身名门,少年时就被人们所推崇。连才高气傲的孔融,也因与陈群交往,而把过去视为同辈朋友的陈纪尊为长辈。     

B.陈群因为“识人”,而受到太祖的敬重,后来又让同僚佩服。

C.陈群能审时度势,忧国忧民,敢于持公道,讲实话,难能可贵。  

D.陈群知人善任,对贤才力荐,对庸君力谏,对无德者力阻,对蒙冤者力辩,这些都出于公心。

答案

1.D

2.C

3.B

4.D

问答题 简答题
问答题

朋达公司是一家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初取得了振兴公司60%的股份,投资成本为1300万元,振兴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量为2000万元,其中:股本1000万元,盈余公积3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未分配利润200万元,朋达公司的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期分摊,所得税率为33%,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振兴公司每年的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4月20日,对所得税核算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所得税率为33%。
2005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5%计提法定公益金):
(1)3月1日,朋达公司销售商品给振兴公司,售价为60万元,成本为48万元,增值税率为17%,消费税率为10%,振兴公司购入后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用于营销部门,折旧期为5年,假定设备到期无残值。
(2)7月20日,朋达公司又将一批原材料销售给振兴公司,材料成本为45万元,售价 55万元,消费税率为5%,增值税率为17%,振兴公司将此材料用于产品生产,截止至12月31日,已有50%投入产品生产并在当年全部完工,在这批完工品中有60%已经售出,另有40%留存,未投入生产的留存材料市场价值为14万元,加工成完工品尚需追加成本6万元,终端产品的预计售价为31.5万元,预计销售税金及费用8万元。
(3)8月19日,振兴公司接受一批商品捐赠,发票价为30万元,增值税率为17%,假定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4)振兴公司全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2006年3月3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通过的 2005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提取盈余公积15万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为10万元,法定公益金为5万元;分配现金股利为10万元。
(5)2005年初朋达公司为了筹建生产线发行公司债,债券面值为100万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为6%,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行价为80万元,其中有50%被振兴公司购入作为长期投资,振兴公司为了购入该债券还支付了6.89万元的相关税费(已达到重要性标准)。朋达、振兴公司均采用直线法摊销溢、折价。朋达公司的生产线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开工,有关资产支出如下表(公司按年计提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资产支出日期 资产支出金额(万元)
3.1 10
6.1 20
7.1 20
10.1 20

(6)2006年3月15日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振兴公司时,发现振兴公司某专利权的以下核算资料:
该专利权于03年初获得,账面原价为50万元,按5年期摊销,04年末预计可收回价值为21万元,2005年末预计可收回价值为10万元,税法对此专利权的摊销期定为10年,振兴公司在2005年仅作摊销了10万元的会计处理。在注册会计师要求下,振兴公司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对此业务作了调整处理。
要求:根据以下资料,作出以下业务的会计处理:
(1)2005年3月1日的固定资产内部交易的抵销处理。
(2)2005年7月20日存货内部交易的抵销处理。
(3)2006年3月15日的朋达、振兴公司的个别会计处理。
(4)2005年末集团内部发行债券的抵销分录。
(5)2005年合并报表的其他抵销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