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2008年8月16日下午5时左右,某村刮起了8级大风。该村村民王某路经村委会在建的办公楼时,大风将建楼所用的脚手架刮倒。脚手架在倒塌过程中将一根电线砸断,电线正巧落在由此路过的王某身上,王某不幸触电身亡。王某的家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和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村委会辩称:脚手架是大风刮倒的,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属于供电公司,村委会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供电公司辩称:供电线路是被脚手架砸断的,脚手架是村委会盖办公楼时使用的,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审理还查明,村委会用于建办公楼的脚手架在当年7月2日搭建完毕。击中王某的输电线路归供电公司所有,该线路不属于高压线。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供电公司对王某的死亡是否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供电公司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为供电公司是供电设施的所有人,对输电线路有维护、管理义务,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可推定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怠于管理的过错,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阅读理解与欣赏

文言文阅读(共10分 )

阅读《活板》,完成后面问题。

板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五代时始印五经,已后典籍皆为板本。

庆历中有布衣毕昇,又为活板。其法:用胶泥刻字,薄如钱唇,每字为一印,火烧令坚。先设一铁板,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欲印,则以一铁范置铁板上,乃密布字印,满铁范为一板,持就火炀之;药稍熔,则以一平板按其面,则字平如砥。若止印三二本,未为简易;若印数十百千本,则极为神速。常作二铁板,一板印刷,一板已自布字,此印者才毕,则第二板已具,更互用之,瞬息可就。每一字皆有数印,如“之”“也”等字,每字有二十余印,以备一板内有重复者。不用,则以纸帖之,每韵为一帖,木格贮之。有奇字素无备者,旋刻之,以草火烧,瞬息可成。不以木为之者,文理有疏密,沾水则高下不平,兼与药相粘,不可取;不若燔土,用讫再火令药熔,以手拂之,其印自落,殊不沾污。

昇死,其印为予群从所得,至今保藏

小题1:填空。(2分)

(1)《小石潭记》 “以其境过清”一句中的“以”是“因为”的意思,《送东阳马生序》“以衾拥覆”一句中的“以”是“用”的意思,文中“不以木为之者”中“以”的意思是:             

(2)《三峡》“自非亭午夜分”一句中的“自”是“如果”的意思,《祖逖》“使自招募”一句中的“自”是“自己”的意思,文中“其印自落”中 “自”的意思是:           

小题2:用现代汉语翻译下面的句子。(4分)

(1)其上以松脂、蜡和纸灰之类冒之(2)持就火炀之     

小题3:选文第二自然段依次介绍了活板的发明者和发明时间、 ①  、活板的功效和提高功效的方法、 ② 。其中为提高工作效率所采用的方法是:“  ③ ”、“  ④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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