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二人合伙开办一饭店,二人轮流掌勺。乙在做菜时,因疏忽大意,误将不能同食的两种食物做成菜,造成顾客食物中毒,则()。

A.应由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乙二人各自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C.应由乙负主要责任,甲负次要责任

D.应由甲乙二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合伙的民事责任,解答此类题目的关键是要记住合伙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合伙内部的约定只对内部有效,有过错的合伙人在合伙承担责任后向其他合伙人承担责任。

《民通意见》第47条规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可以按照约定的或者实际的盈余分配比例承担。但是对造成合伙经营亏损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相应的多承担责任”。因此本题中应当由甲乙两人共同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再按照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内部的承担比例。而且本题的乙有过错,因此应当按照其过错程度,确定由其多承担一些责任。

单项选择题 A1型题
判断题 案例分析题

阅读下列说明,回答问题1至问题3,将解答或相应的编号填入答题纸的对应栏内。【说明】B系统集成公司拟承建某大型国有企业A单位的一个信息系统项目。该项目由A单位信息中心负责。信息中心主任赵某任甲方经理,B公司委派项目经理杨某负责跟进该项目。经初步调研,杨某发现该项目进度紧、任务重、用户需求模糊,可能存在较大风险。但B公司领导认为应该先签下该项目,其他问题在项目实施中再想办法解决。A、B双方很快签订了一份总价合同。在合同中,根据赵某提供的初步需求说明,简单列出了系统应完成的各项功能和性能指标。杨某根据合同制定了项目的范围说明书。可是随着需求调研的深入,杨某发现从A单位一些业务部门获得的用户需求大大超出了赵某所提出的需求范围。杨某就此和赵某进行了沟通。杨某认为需求变化太大,如果继续按合同中所规定的进度和验收标准实施将非常困难,要求A单位追加预算并延长项目工期。而赵某认为这些需求已经包含在所签合同条款中,并且这是一个固定预算项目,不可能再增加预算。双方对照合同条款逐条分析,结果杨某发现这些条款要么太粗,不够明确,要么就是双方在需求理解上存在巨大差异。杨某将上述情况汇报给了B公司主管领导。主管领导认为A单位为公司大客户,非常重要,要求杨某利用合同条款的模糊性,简化部分模块的功能实现,以保持成本和进度不变。

合同确定了信息系统实施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签约双方在工程中各种经济活动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