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二

答案

参考答案:答案要点:张教授的收入应当按照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目纳税。(3分)未考虑捐赠前的应纳税所得额=6000-1600=4400元。(4分)由于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1320元,而张教授捐赠了3000元,因此,因捐赠行为可以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320元。(8分)应纳税额=(4400-1320)×15%-125=337元。(5分)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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