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2003年4月,甲某向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称他在外出旅游期间家中被盗,丢失出票人记载“不可转让”的汇票1张,现金2000元(纸面编号有记录),无记名股票4000股,可以背书转让的支票1张。请问其中哪一项海淀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A.出票人记载“不可转让”的汇票

B.现金

C.无记名股票

D.可以背书转让的支票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公示催告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的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可见,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必须是可以转让的票据。根据《票据法》第27条规定:持票人可以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不得转让。旧《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不记名股票不能申请公示催告程序。现金是占有转移,所以也不能申请公示催告程序。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一般资料:男性,25岁,在读研究生。
主诉:控制不住想不必要的事情,伴有失眠,三月余。
求助者自述:大学时曾经结识一位女友,本来计划毕业后结婚,但是,对方父母反对,要求自己必须考上研究生,因此才没有领结婚证。考上研究生以后,学习比较紧张,而且分居两地,结婚的事再次耽搁。导师有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儿和自己同一年级,虽然不同专业,但彼此经常见面,而且她也表达出喜欢自己。导师经常请自己来家吃饭,并多次暗示自己将来可以留校工作。自己也比较喜欢导师的女儿,故意隐瞒了自己有女友的事实。但是,因为自己有女友,又不敢和导师的女儿约会,每次去导师家都很紧张、局促,特别是在导师的女儿面前。三个月前女友再次提出春节结婚,可是导师的女儿也明确表示爱自己。自己想向女友坦白,又觉得很内疚。想向导师的女儿坦白,又害怕失去导师的照顾和他女儿的喜爱。最近三个多月,开始心神不宁,失眠,脑海里经常想一些不必要的事情,比如,总是想一年为何有四季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越想控制,越控制不住,为此占用很多时间。交女友的事情好像也顾不着想了,一想就烦,一烦脑海里就冒出那些不必要的事情。虽然能够坚持到实验室学习,但效率很低,经常会发呆,想那些不必要的事情,一控制就心慌、出汗,心情烦躁不安。近来开始觉得这样活着很累,又不敢和别人讲,怕别人笑话自己。可是自己越来越觉得是不是要疯了,担心自己会得精神病,因此来寻求帮助,希望心理咨询师能够告诉自己到底怎么了,该怎么办。

对于求助者的交友行为,心理咨询师应该( )。

A.仍然完整接纳求助者

B.严厉批评他这种行为

C.帮助消除他的内疚感

D.严密地保护他的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