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某市城市合作银行是一家规模不大的商业银行,为增强经济实力,拓展业务范围,于1995年9月动用本行500万元资金投资市内一家民营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11月又决定投资2000万元发展该市的“安居工程”,进行房地产业务。由于该银行业务的拓展,进行投资业务,投资回报率高、利税明显增长。但是,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对该城市合作银行的上述两项业务活动进行了查处。 

中国人民银行对该城市合作银行可以作出什么样的处理?

答案

参考答案:

该商业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商业银行法》规定,凡在境内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商业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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