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二)2003年10月,扬子药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公司)与其他5家国内企业共同筹建鼎立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立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1200万元;6家发起企业认购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在发起过程中,由于扬子公司作为出资的厂房需要装修,发起人共同协商成立鼎立公司筹建处,并以筹建处的名义向中源装潢公司购买一批装饰材料。货款总价79万元。买卖双方约定,鼎立公司一经成立即向中源装潢公司付清全部货款。一周后,中源装潢公司按约将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后经证监会批准,扬子公司等6家发起企业发布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但募股期届满未募集到足够资金,公司无法成立。请综合分析、回答本案涉及的下列法律问题:
(2005,72)6家发起企业认购鼎立公司的股份总额至少要达到( )。
A.240万元
B.300万元
C.360万元
D.420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真题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募集设立的发起人认购股份。根据《公司法》第85条:“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案中,资本总额确定为1200万元,其35%即为420万元。因此,本题应该选择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