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解答题

近视眼看不清远处的物体,是因为物像落在视网膜前方______.

答案

看近处物体时,必须通过睫状肌的收缩作用,使晶状体的凸度增加,使近处的物体像能够落在视网膜上,才能看的清楚.长时间的近距离作业,如读书、写字、看电视、玩游戏机等,使眼睛长时间的调节紧张,头部前倾,眼球内不断的充血,眼内压相应的增高,以及眼外肌的紧张和压迫眼球,或者因调节时牵引涡状静脉,妨碍了血液的流通,使巩膜的抵抗力减弱,导致晶状体过度变凸,不能恢复成原状;严重时使眼球的前后径过长,使远处物体反射来的光线形成的物像,落在视网膜的前方,因此不能看清远处的物体.形成近视,近视眼可以通过配戴凹透镜的眼镜加以矫正.故题干说法正确.

故答案为:√.

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2006年,李欣(家住大连市中山区)和谢文华(家住大连市西岗区)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谢文华将拆迁安置房(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93平方米及车库12平方米以75万元的价格出卖给李欣。协议签订后,李欣就支付了房款,并搬进房屋居住。然而随着该市房价上涨,谢文华认为当初卖房的价格太便宜,于是找到李欣,要求增加房款,考虑到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李欣只得答应。
2008年1月22日,双方又签订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一份,约定:由李欣一次性补偿谢文华房屋价款14万元,谢文华保证在颁发房产证时直接将房屋过户给李欣。2010年,区政府颁发房产证时,谢文华没有按约将房产证直接过户给李欣,而是办在了自己名下。李欣得知后,要求谢文华按照协议办理过户手续,李欣愿意承担过户费用,而谢文华却找出各种理由进行推脱。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欣向沙河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书及补充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意见,因此合法有效。由于谢文华不愿意接受法庭调解,执意收回房屋,于是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李欣的诉讼请求,判令谢文华在10日内协助李欣办理过户手续。
谢文华不服判决,以未过户房产证,房子所有权属于自己为由提出上诉。二审开庭审理,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履行期届满后,谢文华未办理过户手续,李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问题:

李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可向哪一法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