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2003年)   (四)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要求其支付50万元。请回答以下93-97题。

假设法院受理甲对丙提起的诉讼,下列关于乙的诉讼地位的何种表述是错误的?

A.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D.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依《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根据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可以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前者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后者仅与他人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问答题

某市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度自行计算取得产品销售收入8360万元,提供各种劳务收入870万元。应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共计7800万元,实现会计利润1430万元。年终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其账目,发现企业在自行核算过程中存在下列
问题:
(1)销售某种产品给B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70.2万元,销售产品取得运费收入8.19万元和包装费3.51万元,该收入未列入企业的收入总额当中,也未缴纳相关税费;
(2)企业支付给职工合理的工资、薪金总额580万元,并以工资为基础提取了职工福利费104.4万元的福利费、工会经费12万元、职工教育经费15万元;
(3)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80万元、广告费860万元,均已据实扣除;
(4)9月接受某公司捐赠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商品的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并将全部价款和增值税计入资本公积,也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5)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支付开发费100万元,已据实扣除;
(6)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发生的通过民政部门向某水灾灾区捐赠230万元全部进行了列支;
(7)境外经营所得已计入了企业利润,其中:从境外甲国分支机构取得经营收益60万元,在境外缴纳了18万元的公司所得税。从境外乙国分支机构取得经营收益50万元,在境外缴纳了15万元的公司所得税;
(8)因欠缴税款被税务机关罚款10万元。
假定该企业上述相关发票均经过认证并可在当年抵扣,且境外经营收益计算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一致,符合我国税法规定。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涉及计算的请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新产品开发费加计扣除后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