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出票的法律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如果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就应该承担票据责任
B.出票行为是单方行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
C.收款人取得出票人发出的汇票后,即取得票据权利,就票据金额享有付款请求权
D.出票人委托他人付款,一旦该行为成立,就必须保证该付款能得以实现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出票人依照《票据法》的规定完成出票行为之后,即产生票据上的效力。这一效力表现为创设票据权利和引起票据债务的发生,这种权利义务因汇票当事人的地位不同而不相同。具体如下:①对收款人的效力。收款人取得出票人发出的汇票后,即取得票据权利,一方面就票据金额享有付款请求权;另一方面,在该请求权不能满足时,即享有追索权。②对付款人的效力。出票行为是单方行为,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有付款义务,只有付款之权限。但基于出票人的付款委托使其具有承兑人的地位,在其对汇票进行承兑后,即成为汇票上的主债务人。③对出票人的效力。出票人委托他人付款,一旦该行为成立,就必须保证该付款能得以实现。如果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就应该承担票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