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4
C.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答案
参考答案:A,C,D
解析: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