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若两个不同公司的甲车和乙车在行驶中发生相撞。甲车车辆损失5000元,车上货物损失10000元,乙车车辆损失4000元,车上货物损失5000元。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甲车负主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70%;乙车负次要责任,承担经济损失30%。这两辆车都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计算保险公司对甲、乙两车的被保险人个应赔偿多少?(不考虑免赔率)
答案
参考答案:
其赔款计算如下:
甲车自负车损=甲车车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
=5000×70%=3500元?
甲车应赔乙车=(乙车车损+乙车车上货损)×甲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
=(4000+5000)×70%=6300元?
保险人负责甲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甲车自负车损+甲车应赔乙车)×(1-免赔率)=3500+6300=9800元?
乙车自负车损=乙车车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4000×30%=1200元?
乙车应赔甲车=(甲车车损+甲车上货损)×乙车应负的经济损失比例?=(5000+10000)×30%=4500元?
保险人负责乙车车损和第三者责任赔款=(乙车自负车损+乙车应赔甲厂)×(1-免赔率)=1200+4500=5700元?
这样,此案甲车得到保险人赔款9800元;乙车得到保险人赔款5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