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下列哪些民事行为无效
A.周某因欠赌债而向孟某出具欠条
B.吴某因骨折在医院疗养康复期间与他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12岁的小学生郑某花5元钱在书店购买了一本课外读物
D.王某利用李某没有经验,以1万元的价格从李某手中购进一套价值50万元的旧版人民币
参考答案:A
解析: 无效民事行为
A.B.《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选项A属于本条第(五)项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故选项A符合题意;选项B是有效的民事行为,故选项B不符合题意。
C.根据《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条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12岁的小学生花5元钱买书应认为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故选项C不符合题意。
D.《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二)显失公平的。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选项D中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属于可变更或者撤销的民事行为,但并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故选项D不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