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下列哪些法律文书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
A.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
B.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
C.生效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
D.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
参考答案:A,B,D
解析: 执行根据
[详解] 《民事诉讼法》第213条第1款:“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选项A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12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选项B、D正确。《民事诉讼法》第207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注意与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区别,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