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材料在运输途中发生超定额损耗价款50000元 (不含增值税),经查明,该损耗系意外灾害造成,保险公司同意赔偿30000元,款项尚未收到,其余损失由企业负担。此项业务该企业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

A.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0000
贷:在途物资 50000

B.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58500
贷:在途物资 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500

C.借:其他应收款30000
营业外支出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50000

D.借:其他应收款30000
营业外支出285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58500

E.借:营业外支出2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0000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 采购材料在途中发生短缺和毁损,应根据造成短缺或毁损的原因,分别处理,不能全部计入外购材料的采购成本。(1)定额内合理的途中损耗,计入材料的采购成本。(2)能确定由供应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赔偿的,应向有关单位或责任人索赔,自“在途物资”等科目转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3)凡尚待查明原因和需要报经批准才能转销处理的损失,应将其损失从“在途物资”等科目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后再分别处理:①属于应由供货单位、运输单位、保险公司或其他过失人负责赔偿的,将其损失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应付账款”或“其他应收款”科目。②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应按扣除残料价值和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净损失,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③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后,将其从“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转入“管理费用”科目。④在上述②和③两种情况下,短缺和毁损的材料所负担的增值税额和准予抵扣的消费税额应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和“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随同“在途物资”等科目数额转入相应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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