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2007年)法院就追加行人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正确的做法是:
A.法院可以依职权追加
B.只要被告提出申请,法院就应当追加
C.要有被告的申请,法院才可以追加
D.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追加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解析:《民诉意见》第6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成为当事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所以本题中,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或者自己申请参加诉讼。本题正确答案是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