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由A公司、B公司和C公司共同出资组建,A公司、 B公司和C公司均为中方企业,根据经批准的公司章程,Y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万元,于2009年7月30日前一次缴足,其中,A公司出资3000万元,具体包括:货币2000万元,厂房1000万元;B公司出资4000万元,具体包括:固定资产出资2400万元,土地使用权出资1600万元;C公司出资3000万元,具体包括:货币出资1000万元,知识产权出资2000万元。
2009年7月27日,A公司以货币出资2000万元,厂房账面价值950万元,经评估价值为1000万元;B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2000万元,评估价值为2400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1700万元,评估价值为1600万元;C公司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知识产权账面价值1800万元,评估价值为2000万元。
Y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8月1日委托XYZ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注册会计师甲和乙于8月3日完成了审验工作。
要求:
(1)请分别就货币出资、实物出资、无形资产出资简要说明实施的审验程序。
(2)编制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3)代注册会计师甲和乙拟一份验资报告。
(4)请简要说明在何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应拒绝出具验资报告并解除业务约定。
参考答案:(1)①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检查被审验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及银行询证函回函等的基础上,审验出资者的实际出资金额,并关注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定要求。
②以实物出资的,应当观察、检查实物,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③以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的,应当审验其权属转移情况,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2)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截至2009年7月30日止 被审验单位名称:Y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