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0年1月1日发行了50万份每份面值为100元、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为5100万元,发行费用为40万元。该债券期限为3年,自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年利率为:第一年1%,第二年2%,第三年3%;利息于次年1月1日支付;每份债券均可在债券发行1年后转换为该公司普通股,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该公司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5%。2010年1月1日该交易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金额为()万元。[(P/A,5%,1)=0.9524,(P/A,5%,2)=0.9070,(P/A,5%,3)=0.8638]
A.513.11
B.509.09
C.40
D.47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