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原则
参考答案:
指按照民主要求,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国家组织原则。
患儿,男,5岁,斜视,拟气管内全麻下行矫正术。氟烷诱导入睡后给予琥珀胆碱1.0mg/kg,患儿咬肌肌强直致张口困难,行气管插管后吸入氟烷维持麻醉,30分钟后,患儿出现心动过速,体温急剧上升达42℃,肌肉强直。
治疗措施错误的是()。
A.立即停止手术和麻醉,以纯氧行过度通气
B.积极降温,使体温保持在38~39℃
C.维库溴铵0.05mg/kg,5~10分钟重复一次,总量可达0.5mg/kg,直至肌肉松弛
D.静脉注射甘露醇0.5mg/kg,使尿量>2ml/(kg·h)
E.应用丹曲洛林
原告:艾某,某县香溪乡海西村农民 被告:某县香溪乡人民政府 1987年10月,艾某在本县某水利工地施工时,被同乡一民工无意铲伤头部,经县、地两级医院诊断和南京市鼓楼医院复诊,确定为“脑震荡后遗症”。
1989年9月22日,某县水利工程指挥部及原告所在的乡政府、村民委员根据某省《关于民工致伤完全丧失劳动力的规定》与原告协商达成一项就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承担艾某的治疗费用和以后生活问题的《因公致伤处理协议书》。 该协议书签字后,报县政府农水办公室审批,县政府农水办批复:“同意该协议,今后双方一律按协议书条款执行,任何一方都不得纠缠。
”由于农村实行了经济体制改革,从1992年起,乡、村每年只给原告400元现金。原告认为这些钱已不能维持基本生活,数次找领导解决而未果。1994年,乡领导认为原告的后遗症已基本恢复正常,并能从事轻微体力劳动,不必再要补助,宣布从今以后不再发给原告生产等补助费。
因此,原告于1995年3月14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乡政府履行1989年经县政府批准的协议书的规定,继续发给补助费。
乡政府与原告签订的协议书是什么性质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