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关于植物新品种权的无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请求宣告品种权无效的期限为自公告授予品种权之日起6个月后
B.对于不具备一致性的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职权宣告品种权无效
C.对于不具备稳定性的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书面请求宣告品种权无效
D.品种权人对于宣告其品种权无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解析: 根据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自审批机关公告授予品种权之日起,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职权或者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书面请求,对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定的,宣告品种权无效。对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第十六条规定,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一致性;第十七条规定,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