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王某于2005年8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2005年10月王某将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权转让给张某,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了相关手续。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于2006年4月驳回了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对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B.张某对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C.王某对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D.王某对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解析:专利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题中,2005年10月王某已经办理了转让专利申请权的相关手续,也就是说转让已经生效,因此专利申请权自转让生效后便归张某所有,张某对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故B正确,D错误。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6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故AC错误。答案B。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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