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于2008年8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王某履行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下列哪些情形不会使该申请丧失新颖性()。
A.王某于2008年1月7日在我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其发明创
B.王某于2008年3月1日在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上首次介绍了其发明创造
C.王某的好友陈某未经王某同意于2008年5月10日在某刊物上发表了一篇介绍王某所作发明创造的文章
D.刘某自行研究出了与王某相同的发明创造,并于2008年4月26日在我国政府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了该发明创造
参考答案:B, C
解析: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A项属于上述第(一)项所述的情形,由于首次展出日为2008年1月7日,申请日为2008年8月,超过了6个月的宽限期,故A项的展出会使该申请丧失新颖性。
B项属于上述第(二)项所述的情形,口头公开的日期在6个月宽限期限内,故不会使该申请丧失新颖性。
C项属于上述第(三)项所述的情形,出版物的公开日期在6个月宽限期限内,也不会使该申请丧失新颖性。指南2-3-5有规定,发生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人提出申请之前,发明创造再次被公开的,只要该公开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则该申请将由于此在后公开而丧失新颖性。
D项,刘某的公开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之一,且公开日在王某申请日之前,故王某的专利申请丧失新颖性。故答案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