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提出的一项产品发明专利申请于2003年1月10日被公告授权,其后甲公司对该产品进行了生产和销售。乙公司具备生产该专利产品的能力,并在甲公司的专利申请公布后就以合理的条件与甲公司协商该专利申请授权后的许可实施事宜,但一直未能达成协议。现乙公司准备就实施甲公司的该项专利申请强制许可。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乙公司不能请求实施强制许可,因为甲公司一直在生产和销售该产品
B.乙公司申请强制许可的,应当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
C.乙公司申请强制许可的,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甲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D.乙公司的强制许可申请应当在2006年1月10日后提出
参考答案:B, C, D
解析:
未能获得专利权人许可时的强制许可
[详解] 《专利法》第4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一)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二)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3条第1款:“专利法第48条第(一)项所称未充分实施其专利,是指专利权人及其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的方式或者规模不能满足国内对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需求。”“未充分实施其专利”也是请求强制许可的理由。选项A错误。本题中,请求强制许可必须在专利授权之后满3年。选项D正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4条第1款:“请求给予强制许可的,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强制许可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选项B正确。《专利法》第54条:“依照本法第48条第(一)项、第51条规定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