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下列哪些内容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A.商业性宣传用语
B.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
C.设计要点及其所在部位
D.产品由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
参考答案:C, D
解析: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必要时应当写明对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设计要点、请求保护色彩、省略视图等情况;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4.3中规定,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同时,《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三章4.3中还对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其中,“产品由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和“设计要点及其所在部位”是可以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的。据此,本题答案为: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