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乙合伙经营一建材商店,合伙协议中约定:凡5万元以上的业务须经甲乙二人一致同意。乙为负责人。某日,甲外出采购,乙与前来购买建材的丙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因流动资金不足,乙向银行贷款5万元,银行要求提供抵押,乙以该商店作为抵押,但未办理登记。一丁见甲乙二人的生意很红火,便向乙提出人伙的请求,乙给甲打电话,却没能联系上甲。乙怕丁反悔,遂同意了丁的人伙请求。由于丙未及时缴纳货款,导致建材商店无力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为此发生纠纷。
如果银行向法院起诉后,债权未得到全部清偿,能否对甲的个人财产进行追偿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可以。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足部分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