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2005 年2 月,甲因外出务工,将自己的一台彩色电视机交由邻居乙保管。邻人丙得知此情后遂起购买之意,但又不愿意多出钱,于是丙与乙商童对甲说称:“该彩电显像管出问题”,甲信以为真,结果丙以500元的低价从乙处购得该彩电。后彩电被小偷丁偷去又卖给了戊,戊对此为赃物并不知情。戊不幸猝死,其妻已和子庚为争继承该彩电相持不下,遂商请丙调解。丙认出该彩电正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当即提出返还彩电的请求。问:(1)乙、丙间的买卖是否有效?为什么?(2)丁与戊间的买卖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3)该彩电应归谁所有?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
(1) 无效,因为是双方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2) 无效,因为是盗赃物,如是实在二手交易市场就是有效。 (3)甲所有。因为甲是所有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