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企业采用债务法对斯得税进行核算,1997年前适用的所得税率为33%,从1997年1月1日起适用的所得税率调整为30%。

该企业1997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300万元。1997年度初递延税款账面余额(贷方)33万元,本年度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2万元,可抵减时间性差异3万元。本年度支付非广告性质的赞助费5万元,支付违法经营罚款1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万元,支付广告费1万元。

要求:

(1)计算该企业1997年度应交的所得税。

(2)计算该企业由于所得税率变更而调整的递延税款金额(注明借方或贷方)。

(3)计算该企业1997年度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4)计算该企业1997年12月31日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注明借方或贷方)。

(要求列出计算过程,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答案

参考答案:

(1)1997年应交所得税 =[(300+5+1-2)-2+3]×30% =91.50(万元)

(2)由于所得税率变更而调整的递延税款借方金额 =33/33%×3%=3(万元)

(3)1997年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 =(300+5+1=2)×30%-3 =88.20(万元) 或=91.50+(2×30%)—(3×30%)-3 =88.20(万元)

(4)1997年12月31日递延税款贷方余额 =(33—3)+(2×30%)—(3×30%) =29.70(万元) 或(33/33%+2—3)x30%=29.70(万元)

解析:

本题考核债务法的具体运用。首先应当明确从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时,哪些项目应当增加,哪些项目应当减少,并按计算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当期所得税率计算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其次,采用债务法时,按调整的所得税率,计算并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再次,计算确定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最后,计算出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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