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简述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答案

参考答案:

不安抗辩权是先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对方当事人欠缺对待履行债务的能力或者欠缺信用,拒绝履行合同的权利。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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