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简述《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资格限制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

《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