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受市工商局委托组成的质量监督执法小组在例行的检查中,发现甲厂生产的电器严重不符合标准,足以造成人身伤害,该小组便以工商局的名义对该厂罚款2 万元,并责令其停产停业,在处罚过程中,甲厂提出要求举行听证,遭到拒绝。甲厂不服行政处罚,遂以质量监督执法小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问:(1)法院能否受理此案?为什么?(3 分)(2)法院如何处理本案?(4 分)

答案

参考答案:(1)受理此案,因为主体不适格;(2) 法院应要求原告变更被告,如原告不变更,法院则驳回起诉。

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