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简答题
采石造成噪音,环保部门是否应当制止?
答案
参考答案:
我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第十条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环境监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的环境监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其处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委托处罚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受委托的环境监理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据此,遇至环境污染问题时,可以先向所在地区的主管单位反映此事,由他们来对所提到的破坏环境问题进行审查,如果的确属于应当接受处罚的行为,有关机关会对其进行处罚,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停止破坏环境。还可以拨打热线电话——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热线(010-62267459),他们在这方面更有经验,可以向他们作进一步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