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商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06年12月相关经营业务如下:
(1)进口化妆品一批,支付国外的买价220万元、境内复制权费6万元、国外的经纪费 4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运输费用20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11万元;支付海关地再运往商贸公司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用和保险费用3万元;
(2)进口设备一套,境外成交价300万美元(1美元=8。5元人民币),进口货物的运费、保险费无法确定,同期运输业公布的运费率为2%。支付包装材料0.8万美元,该企业在海关开具税款缴纳凭证之日起25日缴纳税款。
(3)经海关核准,本年暂时进口盛装货物的容器50万美元(1美元=8.5元人民币),已经使用8个月,本月复运出境。(海关监管年限4年)
(注:假设本题中涉及的关税税率均为20%,化妆品消费税税率30%;当月购销各环节所涉及到的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经过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按顺序回答下述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1)计算该公司业务(1)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增值税;
(2)计算该公司业务(2)应缴纳的关税、增值税以及相应的滞纳金;
(3)计算该公司业务(3)应缴纳的关税。

答案

参考答案:(1)进口货物的在境内的复制权费不得计入完税价格;国外经纪费(属于双方的经纪人)计人完税价格;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地前的费用应计人完税价格。
第一笔业务的关税=(220+4+20+11)×20%=51(万元)
进口化妆品组成计税价=(220+4+20+11+51)÷(1-30%)=437.14(万元)
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437.14×30%=131.14(万元)
进口化妆品的增值税=437.14×17%=74.31(万元)
(2)第二笔业务:
关税完税价格=(300×8.5+300×8.5×2%)×(1+3‰)=2608.80(万元)
应缴纳进口关税=2608.80×20%=521.76(万元)
关税滞纳金=521.76×0.5‰×(25-15)=2.61(万元)
应缴纳进口增值税=(2608.80+521.76)×17%=532.20(万元)
增值税滞纳金=532.20×0.5‰×(25-15)=2.66(万元)
(3)经海关核准暂时进口并在6个月复运出口的货样、工程车辆、盛装货物的容器等,可予暂时免税,也即半年以内的,不缴纳进口关税,经过半年后仍在境内使用的,自第7个月起,按月征收进口关税,本业务共用8个月,超过规定2个月。
关税=50×8.5×20%×2÷48=3.54(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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