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17%。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为主营业务;商品价格不含增值税额,2009年12月,甲公司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资料如下:
(1)12月4日,与A公司签订协议,向A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该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10年5月1日将该批商品购回,回购价为220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80万元。
(2)12月14日,与B公司签订一项设备维修合同。该合同规定,该设备维修总价款为100万元,于维修任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12月31日,该设备维修任务完成并经B公司验收合格。甲公司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为60万元,均为修理人员工资。12月31日,鉴于B公司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甲公司预计很可能收到的维修款为80万元(含增值税额)。
(3)12月31日,与C公司签订协议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价格为200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该协议规定,该批商品销售价格的20%属于商品售出后5年内提供修理服务的服务费。该批商品的实际成本为160万元。
(4)甲公司经营以旧换新新业务,12月31日销售产品2件,单价为5.85万元(含税价格),单位销售成本为3万元;同时收回2件同类旧商品,每件回收价为1000元(不考虑增值税)。甲公司收到扣除旧商品的款项存入银行。
要求:
逐项分析,分别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1)借:银行存款 234
贷:其他应付款 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4
借:发出商品 180
贷:库存商品 180
借:财务费用 4
贷:其他应付款 4
(2)借:应收账款 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8.3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1.62
借:劳务成本 6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0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贷:劳务成本 60
(3)借:银行存款 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60
递延收益 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4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
贷:库存商品 160
(4)借:银行存款 11.5
库存商品 0.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7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贷:库存商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