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规定,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若想申请二级资质,必须满足()的评定条件。
A.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名
B.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60%
C.近三年至少完成1个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5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万元
D.企业可以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
参考答案:A
解析:根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定版)》中"二级资质"一节的相关内容:综合条件:1.企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变革发展历程清晰、产权关系明确,取得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资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2.企业拥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3.企业主业是系统集成,近三年的系统集成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4.企业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不少于2000万元。业绩:1.近三年完成的不少于8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及不少于4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2亿元(或不少于1.5亿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70%)。这些项目已通过验收。2.近三年至少完成3个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600万元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或所完成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这些项目中至少有部分项目应用了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3.近三年完成的系统集成项目总额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所占比例不低于30%,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费总额不少于6000万元,或软件开发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才实力:1.从事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相关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2.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人员资质的人数不少于18名,其中高级项目经理人数不少于4名;3.已建立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并能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