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方与乙方于2004年8月26日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汽车减震装置。双方约定,研发费用由甲方支付,对研制出的成果甲方可以免费使用。4个月后,乙方研制成功,甲方按约定支付研制费,同时依约定使用该技术成果。2005年1月10日乙方就该技术成果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甲方得知后也就该技术申请发明专利。对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方和乙方共有,如果甲方不同意申请专利,乙方不得单独提出专利申请
B.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乙方
C.如果乙方转让该专利申请权,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受让
D.如果乙方取得专利权,甲方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 技术开发合同
[详解] 《合同法》第339条:“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甲方是委托人,乙方是研究开发人,正确答案为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