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许可合同,许可乙公司独占使用甲公司的“木禾”注册商标,但该合同未进行备案。后乙公司发现丙公司未经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禾木”商标。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因未进行备案,该许可合同不发生效力
B.乙公司无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C.乙公司可以与甲公司作为共同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D.乙公司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丙公司侵权
参考答案:C,D
解析: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详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第1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A错误。《商标法》第53条:“有本法第52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商标法第53条规定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注册商标财产权利的合法继承人等。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选项B错误,选项C、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