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6年5月,甲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乙生产性外资企业签订售房合同,甲将一幢房屋销售给乙,收到通过银行转账的款项400万元。双方另外签署补充协议,由外资企业以一块土地使用权作价100万元交给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弥补房款不足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该幢房屋的开发成本为200万元,支付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共100万元,其对利息支出不能准确分摊,交易发生后,双方缴纳了有关税金(营业税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7%,教育费附加为3%,印花税税率为0.5‰)。外资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为50万元,该块土地尚来开发即转让给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该地规定的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下列问题(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A.24.75
B.24.68
C.18.75
D.17.75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200+100)×(1+30%)+(400+100)×5%×(1+10%)=417.5(万元) (500-417.5)/417.5×100%=19.76%(500-417.5)×30%=24.75(万元)